柳政规〔2018〕9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01-04 10:2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柳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经多次协商推动,市政府和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以下政策措施共识,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 

  对1000万元(含)以下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经其主动申请,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在贷款审批权限范围内,主要贷款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前提下,按原贷款额度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 

  二、增加全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的总额度 

  加大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投入,将周转资金储备额度由原来的79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由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分年度安排。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只能用于企业还贷、续贷业务临时周转,不得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和弥补资金缺口等其他用途。 

  三、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降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及银保监会相关文件要求,柳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 

  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确保实现2018年第四季度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当年第三季度整体水平。监管部门继续督导银行制定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工作方案,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并积极向企业推荐相关创新产品,提高贷款资金使用自由度,在最高额度和授信期内随借随还,一次贷款,多次周转使用。 

  四、积极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质量 

  开通小微企业开户服务绿色通道。小微企业开户材料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预审通过后,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加大市属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支持 

  市财政适时加大对市属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投入,确保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区分执行同行业最低保费收取标准,保费均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4321”担保费率为1.32%/年,其中小微担保公司只收取0.87%的担保费率,另外0.45%为代区再担保公司收取的再担保费。 

  引导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惠企贷)保费率为1%/年。 

  六、提高担保业务工作效率,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属担保公司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所有审批流程。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资金保障 

  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快、加权平均利率低的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为获得再贷款支持储备充足合格信贷资产质押品。重点办理小微企业和涉农票据再贴现,每月投放的再贴现资金至少50%用于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单张票面金额500万元(含)以下和票面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不超过200个BP的小微企业票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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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9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柳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七条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经多次协商推动,市政府和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以下政策措施共识,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 

  对1000万元(含)以下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经其主动申请,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在贷款审批权限范围内,主要贷款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前提下,按原贷款额度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 

  二、增加全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的总额度 

  加大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投入,将周转资金储备额度由原来的79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由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分年度安排。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只能用于企业还贷、续贷业务临时周转,不得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和弥补资金缺口等其他用途。 

  三、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降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及银保监会相关文件要求,柳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 

  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确保实现2018年第四季度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当年第三季度整体水平。监管部门继续督导银行制定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工作方案,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并积极向企业推荐相关创新产品,提高贷款资金使用自由度,在最高额度和授信期内随借随还,一次贷款,多次周转使用。 

  四、积极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质量 

  开通小微企业开户服务绿色通道。小微企业开户材料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预审通过后,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加大市属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支持 

  市财政适时加大对市属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投入,确保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区分执行同行业最低保费收取标准,保费均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4321”担保费率为1.32%/年,其中小微担保公司只收取0.87%的担保费率,另外0.45%为代区再担保公司收取的再担保费。 

  引导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惠企贷)保费率为1%/年。 

  六、提高担保业务工作效率,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属担保公司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所有审批流程。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资金保障 

  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快、加权平均利率低的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为获得再贷款支持储备充足合格信贷资产质押品。重点办理小微企业和涉农票据再贴现,每月投放的再贴现资金至少50%用于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单张票面金额500万元(含)以下和票面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不超过200个BP的小微企业票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