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请当事人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就近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结婚。
(一)婚姻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二)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交的照片:2寸(3.5cm×5.3cm)3张近期合影免冠照片。光面相纸,无白边2寸。
3.协议离婚的一方还需带上离婚证,户口簿(原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与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如不一致,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变更自己的婚姻状况,或者带上能够证明本人目前婚姻状况的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证明、证件。
4.判决离婚一方还需带上法院判决书,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如不一致,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变更自己的婚姻状况,或者带上能够证明本人目前婚姻状况的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证明、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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