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一)修订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区防汛办针对性地在组织体系、监测预警等方面对《鱼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补充、修订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了《鱼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鱼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修订内容
《鱼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八章。
(一)优化工作原则描述。修订“1.4工作原则”,将原内容进行浓缩、简化表述。
(二)健全指挥体系
1.“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中,明确鱼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但是考虑到防汛抗旱工作的专业性,保留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名称和工作体系,防汛抗旱工作可根据需要以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开展。
2.“2.1.1 区防指组织机构”中,调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个数。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要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数量,经研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27个增加为31个。
(三)优化预案内容,突出预警信息
1.删除“3.预防预警”内容重复部分。将原预案中第3章节的预防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支持系统、预警响应衔接四个小节删除。原因是这四部分内容,在预案中“4.应急响应”这一部分中均有体现,出现重复。
2.增加“3.2 预警信息”小节,明确暴雨预警、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台风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等监测预警部门及职责。
三、征求意见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3日将《鱼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广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平台征求意见,并发12个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截止到7月1日,共收到34个单位(部门)的书面反馈意见(其中有24个单位无修改意见,10个单位提出12条修改意见或建议),采纳12条。
(联系电话:练佳伟 联系电话:1387722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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