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0-10-30 09:00   

一、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

1、国家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促进蔗农脱贫增收,增强全区糖业竞争力,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2022 年,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

2、品种要求。

选取通过甘蔗品种审定的品种、近年来通过登记的品种和经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作为全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的品种。

3、补贴对象、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二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以350元/亩补助种植主体。先实施后奖补,直补到卡(账)

4、补贴流程

(1)、 登记确认。

开展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工作的农户将本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填写《鱼峰区___年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验收申请表及明细表》(附件5)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对存在当地农户、外来户承租或土地流转的,或由他人代耕的,原则上由拥有承租农户享受补贴;核实审议。

(2)、逐级核验,汇总上报

按照“农户申报、逐村公示、企业验收、乡镇审核,检查督促复核”的工作程序,填写《鱼峰区___年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验收公示表》(附件6);逐级核验登记、汇总、上报,审核人要在相关表册上签名。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乡镇政府汇总、备案。在验收工作中,制糖企业主要负责种植糖料蔗地块丈量、相关申请和信息表格的填写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协助企业现场验收的同时,主要负责公示材料与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

(3)、实地检查督查

领导小组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复核。随机抽取1/3的村,每个村抽取2-3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10个农户进行审核,,认真了解种植时间、符合补贴面积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补贴情况要定期抽查和核对,防止虚报、漏报问题发生。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

(4)、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资金发挥效益。自治区将对县(区)进行分类分档,每年8月底前,制糖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种补贴结算申请材料情况汇总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及时将补贴资金发直补到申请对象卡上;柳东新区补贴资金发放到发放到柳东管委会。

二、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一)补贴对象

开展甘蔗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甘蔗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二)补贴范围

1、机械化作业补贴范围。

包括深耕(深松)、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行间剥叶、联合机收、割堆机收、割铺机收、地头集堆剥叶、蔗叶粉碎还田、机收运输等机械化作业环节。

2、高效机收基地奖补范围。

(1)、宜机化改造。包括小块并大块、合理规划建设机耕道、合理设置给排水设施、推坡降坡、填沟平塘、捡石碎石、移除树根等障碍物、平整蔗地等,实施主体可根据蔗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改造的项目。

(2)、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包括应用对高效机收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新机具、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应用增加的费用,以及改用适宜机收的糖料蔗品种和应用卫星导航自动驾驶技术等费用。

(3)、其他奖补范围。创建基地过程中开展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影像制作等活动的费用。

(三)、补贴标准

1、机械化作业补贴标准。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机械化开行10元/亩,机械化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次,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或10元/吨),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2、高效机收基地奖补标准。高效机收基地实行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四)、补贴方式

机械化作业实行先作业后补贴,创建高效机收基地实行先实施后奖补,直补到卡(账)。

(五)补贴流程

1、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

机械化作业主体应当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将作业数据接入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便记录作业面积。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的作业面积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的信息混乱,无法作为补贴依据的,可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作业面积进行核定,向作业主体出具作业量证明。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需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机械化作业补贴。

(1)签订协议。不是在自营蔗地开展作业的机械化作业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糖料蔗机械化作业服务协议。

(2)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机收作业和机收运输作业可在所服务的糖企停榨后30日内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作业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不是在自营蔗地开展作业的机械化作业主体,应提供糖料蔗机械化作业服务协议。

② 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申报表。

③ 开展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驶证正本、副本(须有年度检验合格记录)复印件。

(3)审核。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作业量。

(4)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结算申请汇总表,等结算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结算申请材料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鱼峰区财政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

2、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流程。

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实行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奖补,改造连片区域面积不得小于50亩,改造连片区域面积越大,越优先支持。

(1)制定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改造前应当参照相关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编制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并提交镇人民政府备案。改造方案至少应当包括基地的地理位置、红线图、面积、改造实施内容、工程预算书、改造后预期机收效率、建设期限等内容。改造实施内容由实施主体根据改造要求和蔗地实际条件具体确定。改造要求如下:

① 地块:改造连片区域面积不小于50亩。没有出露石芽、树根、水泥墩柱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障碍物。

② 田间道路:包括田间主干道和工作道路。田间主干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采用泥结石路面。田间道路必须满足农机作业地头回转及糖料蔗运输车辆行走要求;路面压实度应满足糖料蔗运输与生产需要,并充分考虑路边排水需要。

③ 水利设施:输水干管、配水管网工程及喷头、滴灌带、滴灌管、微灌带,水沟、水渠等田间水利设施适应全程机械化作业需要。

(2)实施基地改造。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基地改造,对每一块蔗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状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申请补贴凭据。

(3)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做好记录。实施主体进行基地宜机化改造后,应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做好摄像、拍照记录。作业所用机具应当安装有远程监控系统,以便统计作业面积。

(4)申请补贴。基地机收结束后,实施主体应当自行测算机收效率,当机收效率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时,可向镇人民政府提供如下材料申请奖补。

① 高效机收基地审核和奖补申请表。

② 实施高效机收基地改造的相关佐证材料。

实施主体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如虚报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工程量清单,虚报相关的各项开支等),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向社会通报,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5)审核。由镇人民政府依据高效机收基地核验要求对实施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中的改造实施项目是否实施,是否全程实施机械化作业,实施主体所填报的机收效率与系统记录的是否一致,各项的开支是否合理等,并出具审核结论。审核结论至少应当包括是否同意奖补及奖补额度。高效机收基地审核要求。

审核未达标的,允许下一年度整改后重新申报。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下一年度不允许重新申报。

(6)公示。镇人民政府将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在镇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7)拨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鱼峰区财政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

(六)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明确职责任务。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糖企对其出具的机收蔗入厂量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镇人民政府负责镇级甘蔗作业补贴操作系统,并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及其审核结果负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级甘蔗作业补贴操作系统和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及时上报材料并审核,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自治区将补助资金对县(区)进行分类分档,确定自治区和县(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区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支出责任。

四、严格奖惩措施。

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鱼峰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8日 

相关文件: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鱼峰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文字解读

鱼峰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

1、国家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促进蔗农脱贫增收,增强全区糖业竞争力,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2022 年,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

2、品种要求。

选取通过甘蔗品种审定的品种、近年来通过登记的品种和经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作为全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的品种。

3、补贴对象、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二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以350元/亩补助种植主体。先实施后奖补,直补到卡(账)

4、补贴流程

(1)、 登记确认。

开展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工作的农户将本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填写《鱼峰区___年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验收申请表及明细表》(附件5)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对存在当地农户、外来户承租或土地流转的,或由他人代耕的,原则上由拥有承租农户享受补贴;核实审议。

(2)、逐级核验,汇总上报

按照“农户申报、逐村公示、企业验收、乡镇审核,检查督促复核”的工作程序,填写《鱼峰区___年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验收公示表》(附件6);逐级核验登记、汇总、上报,审核人要在相关表册上签名。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乡镇政府汇总、备案。在验收工作中,制糖企业主要负责种植糖料蔗地块丈量、相关申请和信息表格的填写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协助企业现场验收的同时,主要负责公示材料与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

(3)、实地检查督查

领导小组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复核。随机抽取1/3的村,每个村抽取2-3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10个农户进行审核,,认真了解种植时间、符合补贴面积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补贴情况要定期抽查和核对,防止虚报、漏报问题发生。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

(4)、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资金发挥效益。自治区将对县(区)进行分类分档,每年8月底前,制糖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种补贴结算申请材料情况汇总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及时将补贴资金发直补到申请对象卡上;柳东新区补贴资金发放到发放到柳东管委会。

二、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一)补贴对象

开展甘蔗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甘蔗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二)补贴范围

1、机械化作业补贴范围。

包括深耕(深松)、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行间剥叶、联合机收、割堆机收、割铺机收、地头集堆剥叶、蔗叶粉碎还田、机收运输等机械化作业环节。

2、高效机收基地奖补范围。

(1)、宜机化改造。包括小块并大块、合理规划建设机耕道、合理设置给排水设施、推坡降坡、填沟平塘、捡石碎石、移除树根等障碍物、平整蔗地等,实施主体可根据蔗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改造的项目。

(2)、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包括应用对高效机收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新机具、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应用增加的费用,以及改用适宜机收的糖料蔗品种和应用卫星导航自动驾驶技术等费用。

(3)、其他奖补范围。创建基地过程中开展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影像制作等活动的费用。

(三)、补贴标准

1、机械化作业补贴标准。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机械化开行10元/亩,机械化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次,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或10元/吨),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2、高效机收基地奖补标准。高效机收基地实行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四)、补贴方式

机械化作业实行先作业后补贴,创建高效机收基地实行先实施后奖补,直补到卡(账)。

(五)补贴流程

1、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

机械化作业主体应当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将作业数据接入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便记录作业面积。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的作业面积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远程监控系统记录的信息混乱,无法作为补贴依据的,可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作业面积进行核定,向作业主体出具作业量证明。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需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机械化作业补贴。

(1)签订协议。不是在自营蔗地开展作业的机械化作业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糖料蔗机械化作业服务协议。

(2)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机收作业和机收运输作业可在所服务的糖企停榨后30日内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作业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不是在自营蔗地开展作业的机械化作业主体,应提供糖料蔗机械化作业服务协议。

② 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申报表。

③ 开展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驶证正本、副本(须有年度检验合格记录)复印件。

(3)审核。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作业量。

(4)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结算申请汇总表,等结算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结算申请材料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鱼峰区财政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

2、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流程。

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实行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奖补,改造连片区域面积不得小于50亩,改造连片区域面积越大,越优先支持。

(1)制定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改造前应当参照相关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编制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并提交镇人民政府备案。改造方案至少应当包括基地的地理位置、红线图、面积、改造实施内容、工程预算书、改造后预期机收效率、建设期限等内容。改造实施内容由实施主体根据改造要求和蔗地实际条件具体确定。改造要求如下:

① 地块:改造连片区域面积不小于50亩。没有出露石芽、树根、水泥墩柱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障碍物。

② 田间道路:包括田间主干道和工作道路。田间主干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采用泥结石路面。田间道路必须满足农机作业地头回转及糖料蔗运输车辆行走要求;路面压实度应满足糖料蔗运输与生产需要,并充分考虑路边排水需要。

③ 水利设施:输水干管、配水管网工程及喷头、滴灌带、滴灌管、微灌带,水沟、水渠等田间水利设施适应全程机械化作业需要。

(2)实施基地改造。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基地改造,对每一块蔗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状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申请补贴凭据。

(3)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做好记录。实施主体进行基地宜机化改造后,应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做好摄像、拍照记录。作业所用机具应当安装有远程监控系统,以便统计作业面积。

(4)申请补贴。基地机收结束后,实施主体应当自行测算机收效率,当机收效率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时,可向镇人民政府提供如下材料申请奖补。

① 高效机收基地审核和奖补申请表。

② 实施高效机收基地改造的相关佐证材料。

实施主体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如虚报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工程量清单,虚报相关的各项开支等),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向社会通报,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5)审核。由镇人民政府依据高效机收基地核验要求对实施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中的改造实施项目是否实施,是否全程实施机械化作业,实施主体所填报的机收效率与系统记录的是否一致,各项的开支是否合理等,并出具审核结论。审核结论至少应当包括是否同意奖补及奖补额度。高效机收基地审核要求。

审核未达标的,允许下一年度整改后重新申报。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下一年度不允许重新申报。

(6)公示。镇人民政府将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在镇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7)拨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鱼峰区财政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对象手中。

(六)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明确职责任务。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糖企对其出具的机收蔗入厂量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镇人民政府负责镇级甘蔗作业补贴操作系统,并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及其审核结果负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级甘蔗作业补贴操作系统和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及时上报材料并审核,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自治区将补助资金对县(区)进行分类分档,确定自治区和县(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区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支出责任。

四、严格奖惩措施。

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鱼峰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8日 

相关文件: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鱼峰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