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4-27 09:00   

  一、为什么要对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辖区企业进行补助?

   为了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提升鱼峰区整体创新能力,支持引导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科技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群体。

  二、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本办法规定的补助?

  答:企业申请补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位于鱼峰区(不含柳东、阳和,下同)辖区内,且所纳税金缴入鱼峰区库。

  (二)当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本办法规定的补助金额是多少?

  答:辖区企业当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

  四、申请补助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补助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柳州市鱼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报鱼峰区政府,并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二)鱼峰区科技局负责具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三)对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由鱼峰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补助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请补助应准备如下材料: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六、补助经费的支出和使用还有哪些规定?

  答:鱼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经费从当年科学技术经费支出。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鱼峰区科学技术局、鱼峰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补助款项,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关文件链接:鱼府规〔2018〕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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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鱼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对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辖区企业进行补助?

   为了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提升鱼峰区整体创新能力,支持引导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科技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群体。

  二、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本办法规定的补助?

  答:企业申请补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位于鱼峰区(不含柳东、阳和,下同)辖区内,且所纳税金缴入鱼峰区库。

  (二)当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本办法规定的补助金额是多少?

  答:辖区企业当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

  四、申请补助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补助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柳州市鱼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报鱼峰区政府,并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二)鱼峰区科技局负责具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三)对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由鱼峰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补助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请补助应准备如下材料: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六、补助经费的支出和使用还有哪些规定?

  答:鱼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经费从当年科学技术经费支出。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鱼峰区科学技术局、鱼峰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补助款项,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关文件链接:鱼府规〔2018〕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