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7-20 16:35   

现就《鱼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201434日在批示中提出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截止2019年底,鱼峰区纳入统计报表的农村公路里程达162.995公里,其中县道30.118公里、乡道44.695公里、村道88.182公里。由于部分乡、村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职责未能真正落实,鱼峰区大量的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处于空白。随着时间推移,大量的乡道、村道将出现破损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影响广大村民出行。因此,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管理责任制度非常必要。

二)目的。通过在鱼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所有农村公路管养到人,职责明确。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依据。本《方案》主要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中央一号文)和《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在2018年全区四好农村路现场会上的讲话》文件要求,参照福建、广州等部分省市经验编制。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责任分工、评价机制及结果运用、保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全市100%的乡镇落实农村公路专管员,农村公路监督管理机制、养护责任全面落实,净化、绿化、美化有提升;安全、应急、畅通有保障;农村公路服务农村能力全面提升。

(二)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9 12月底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20206月底前,乡村道专管员配备到位;20209月底前专管员培训完成并全面履职上岗;2020 年底前,路长制长效机制建立并常态化。

(三)明确机构人员

鱼峰区总路长办公室承担全区路长制推进工作,具体工作由鱼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鱼峰区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路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道分路段确定分路长,由总路长确认。

乡级路长由镇长担任。乡道分路段确定分路长,由乡级路长确认。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四)明确工作职责

鱼峰区总路长为区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总负责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第一责任人。

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区政府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

乡级路长:乡级路长为辖区内管辖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管辖的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人。

乡村道专管员在鱼峰区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村级路长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明确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农村公路路长制实行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责任单位对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

(六)评价机制及结果运用

鱼峰区总路长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里雍镇、白沙镇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方案》解读机关为鱼峰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梁有福刘鸿旭电话:2169722

相关文件:鱼政办发〔2020〕19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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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鱼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现就《鱼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201434日在批示中提出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截止2019年底,鱼峰区纳入统计报表的农村公路里程达162.995公里,其中县道30.118公里、乡道44.695公里、村道88.182公里。由于部分乡、村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职责未能真正落实,鱼峰区大量的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处于空白。随着时间推移,大量的乡道、村道将出现破损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影响广大村民出行。因此,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管理责任制度非常必要。

二)目的。通过在鱼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所有农村公路管养到人,职责明确。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依据。本《方案》主要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中央一号文)和《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在2018年全区四好农村路现场会上的讲话》文件要求,参照福建、广州等部分省市经验编制。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责任分工、评价机制及结果运用、保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全市100%的乡镇落实农村公路专管员,农村公路监督管理机制、养护责任全面落实,净化、绿化、美化有提升;安全、应急、畅通有保障;农村公路服务农村能力全面提升。

(二)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9 12月底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20206月底前,乡村道专管员配备到位;20209月底前专管员培训完成并全面履职上岗;2020 年底前,路长制长效机制建立并常态化。

(三)明确机构人员

鱼峰区总路长办公室承担全区路长制推进工作,具体工作由鱼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鱼峰区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路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道分路段确定分路长,由总路长确认。

乡级路长由镇长担任。乡道分路段确定分路长,由乡级路长确认。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四)明确工作职责

鱼峰区总路长为区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总负责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第一责任人。

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区政府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

乡级路长:乡级路长为辖区内管辖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管辖的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人。

乡村道专管员在鱼峰区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村级路长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明确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农村公路路长制实行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责任单位对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

(六)评价机制及结果运用

鱼峰区总路长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里雍镇、白沙镇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方案》解读机关为鱼峰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梁有福刘鸿旭电话:2169722

相关文件:鱼政办发〔2020〕19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