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民宗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布日期:2022-01-27 11:00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止。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大楼708室,邮编:545006 ,电话:0772-3160517,电子邮箱:yfqmzj@163.com)。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6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推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把加强工作信息的撰写和报送作为展示我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窗口,由局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加强对政务服务有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区政管办报送我局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及工作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按照政务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制度,围绕与民族宗教关系密切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不断提升民族和宗教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该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编制《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指南》和《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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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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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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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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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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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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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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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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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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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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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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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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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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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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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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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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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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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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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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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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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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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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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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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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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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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鱼峰区民宗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止。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大楼708室,邮编:545006 ,电话:0772-3160517,电子邮箱:yfqmzj@163.com)。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6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推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把加强工作信息的撰写和报送作为展示我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窗口,由局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加强对政务服务有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区政管办报送我局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及工作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按照政务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制度,围绕与民族宗教关系密切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不断提升民族和宗教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该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编制《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指南》和《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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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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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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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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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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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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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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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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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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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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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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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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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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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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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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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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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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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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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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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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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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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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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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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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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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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