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22-01-14 09: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柳州市鱼峰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政务服务中心205室,邮编:545000,电话:0772-3163391,电子邮箱:kjjyfq@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服务有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及工作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信息机制和程序,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以达到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的目的,并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将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布部门职能、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8条。相关硬件设备由区政府统一进行管理,目前安全有效且运行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持续、规范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柳州市鱼峰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政务服务中心205室,邮编:545000,电话:0772-3163391,电子邮箱:kjjyfq@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服务有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及工作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信息机制和程序,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以达到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的目的,并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将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布部门职能、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8条。相关硬件设备由区政府统一进行管理,目前安全有效且运行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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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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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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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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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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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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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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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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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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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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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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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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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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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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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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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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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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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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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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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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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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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持续、规范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