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2-01-14 09:5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33-2号,电话:0772-3811487,邮编:545005,电子邮箱:yfqzrzyj@163.com)。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共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布101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56条,行政处罚7条,通知公告8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3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会成交结果公布15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主要依托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等平台进行信息公示。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机构概况》,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门户网站更新及时,信息发布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自然资源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责任分工,增强督导作用,真抓实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到责任人,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对部分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33-2号,电话:0772-3811487,邮编:545005,电子邮箱:yfqzrzyj@163.com)。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共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布101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56条,行政处罚7条,通知公告8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3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会成交结果公布15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主要依托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等平台进行信息公示。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机构概况》,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门户网站更新及时,信息发布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自然资源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责任分工,增强督导作用,真抓实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到责任人,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对部分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