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 柳州市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分级履行职责,就地解决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服务保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一)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组织政策调研,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收集管理辖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 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收集辖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 二、任务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落实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任务。负责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规范、质量标准等工作机制,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开展。负责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组织部门:负责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调整配备。落实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中涉及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将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全部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设置,指导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定”规定。做好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人员调配、招聘的编制使用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调配和招聘招录工作。落实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岗位设置。指导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制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财政保障投入机制。将本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机关后勤保障单位:落实本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办公和业务场所,按规定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供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 | ||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 鱼峰区静兰路34号司法楼六楼、一楼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电话 | 609室:3732736 114室:2133125 | ||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 |||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
黄立军 | 局长 | 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 |
杨松柏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分管双拥、优抚抚恤、扫黑除恶、扶贫攻坚、财务、内部控制、褒扬纪念、办公室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