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疫情
5月23日0-24时,广西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例(河池市),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防城港市)。
截至5月23日24时,全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例(河池市),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例(防城港市13例,百色市6例,崇左市2例)。
当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均在崇左市),无症状感染者10例(均在崇左市)。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均在崇左市),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2例(崇左市19例,钦州3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3例(均在崇左市),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83例(崇左市82例,钦州市1例)。
当日新增密切接触者1人,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27人,现有密切接触者216人。
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19例,累计治愈出院1603例,死亡2例,现有在治确诊病例14例。
全国疫情
5月2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5例(福建5例,广东2例,广西2例,四川2例,江苏1例,浙江1例,重庆1例,云南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浙江);本土病例141例(上海58例,北京41例,四川19例,天津16例,陕西4例,辽宁1例,吉林1例,浙江1例),含5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39例,四川8例,天津6例,北京2例,辽宁1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在上海;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7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1例,本土病例463例(上海379例,北京39例,广东14例,吉林8例,河南8例,青海5例,浙江4例,山东2例,天津1例,湖南1例,广西1例,重庆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317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03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1852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8318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5月23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956例(其中重症病例19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14308例,累计死亡病例522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3488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01735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29951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32例,其中境外输入34例,本土498例(上海422例,四川24例,河南23例,天津8例,北京7例,吉林7例,浙江3例,江苏1例,福建1例,江西1例,山东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369例,其中境外输入58例,本土5311例(上海5094例,江苏27例,吉林25例,辽宁24例,河南23例,江西21例,四川15例,北京13例,河北13例,青海13例,浙江11例,广东11例,安徽7例,山东5例,天津3例,山西1例,黑龙江1例,湖北1例,广西1例,重庆1例,云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57例(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0323例(境外输入42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71875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32030例(出院61925例,死亡9370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1386640例(出院13742例,死亡1436例)。
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风险排查地区以及时间以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为准。
*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或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柳来柳人员。
*返柳来柳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柳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在返柳前24小时可通过扫下方“入柳报备”小程序码,逐项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
一、 入桂入柳人员管理服务措施
上海市
上海高校返柳学生健康管理依据桂新冠防指〔2022〕71号文件执行,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2、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通州区、海淀区、丰台区
辽宁省:丹东市、营口市
四川省:广安市
河北省:承德市、唐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
其他省或直辖市
*以上依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桂新冠防指〔2022〕44号、桂新冠防指〔2022〕51号、桂新冠防指办〔2022〕51号、柳新冠防指办〔2022〕25号、柳新冠防指〔2022〕11号及桂新冠防指〔2022〕71号整理,管理措施将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本期内容依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截至2022年5月24日10时整理。
14天内通报本土疫情的城市
广 西:
崇左市、防城港市:5月10日(含)以来;
北京市:
西城区、东城区、大兴区、石景山区、昌平区、通州区、门头沟区、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区、朝阳区、房山区:5月10日(含)以来;
上海市:
崇明区、虹口区、杨浦区、徐汇区、浦东新区、静安区、嘉定区、青浦区、黄浦区、松江区、闵行区、宝山区、普陀区:5月10日(含)以来;
河北省:
承德市、唐山市:5月10日(含)以来;
河南省:
濮阳市、鹤壁市、开封市、许昌市、郑州市、安阳市、商丘市、平顶山市:5月10日(含)以来;
辽宁省:
沈阳市、丹东市、营口市:5月10日(含)以来;
吉林省:
长白山管委会:5月13日(含)以来;
白山市、长春市、延边州:5月10日(含)以来;
湖北省:
天门市:5月10日(含)以来;
安徽省:
安庆市:5月15日(含)以来;
黄山市、宿州市:5月10日(含)以来;
浙江省:
嘉兴市、绍兴市:5月10日(含)以来;
江苏省:
南京市:5月14日(含)以来;
苏州市:5月10日(含)以来;
江西省:
宜春市:5月10日(含)以来;
广东省:
佛山市:5月15日(含)以来;
中山市、深圳市、湛江市:5月10日(含)以来;
重庆市:
巴南区、江北区:5月10日(含)以来;
四川省:
达州市:5月14日(含)以来;
德阳市:5月11日(含)以来;
乐山市、广安市:5月10日(含)以来;
贵州省:
贵阳市:5月10日(含)以来;
天津市:
北辰区、东丽区:5月16日(含)以来;
西青区:5月11日(含)以来;
河北区、滨海新区:5月10日(含)以来;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5月15日(含)以来;
陕西省:
西安市:5月20日(含)以来;
二、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入境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落实各环责任人,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管理。
入境人员严格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17、19、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14、21天双采双检)+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隔离)。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返回我区居住地后,未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进行补足。未主动报备所在社区被排查出来的,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从纳入管理时重新算起。
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采取与内地省份人员同等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澳门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期间(纳入管理时14天之内),统一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管理方式进行健康管理。从香港、台湾地区进入内地人员,统一按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三、各类风险人员管理要求
(1)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如疑似病例最终判定为非病例,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随之解除。
(2)次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次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如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次密切接触者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随之解除。
(3)时空伴随者
1.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抵桂超过7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
自我健康监测的相关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指在社区和医务人员指导下,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要求单人单间,不能外出。
(二)做好居住环境的消毒、厕所消毒。
(三)居家隔离需满足“一人一室一卫”,隔离房间内应有单独卫生间,不得与其他成员共用卫生间。
(四)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五)不能与家庭成员共餐。
二、居家健康监测:
(一)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
(二)由社区人员组织上门采样核酸检测。
(三)必须出门的需向社区申请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出门。
(四)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不到人群密集、重要的公共场所,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 等公共场所。
(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八)居家健康监测如果是和家人同住,建议家人也尽量减少出门,密切关注自身健康。
(九)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独立卫生间,无需分餐。
(十)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三、自我健康监测
(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
(二)自己做好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不到聚集性、半密闭、密闭场所。
(四)不参加聚会聚餐。
(五)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七)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分餐,无需独立卫生间;
(八)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柳州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
市 民 热 线: 0772-12345
柳州市指挥部: 0772-2825585
柳州市疾控中心: 0772-2802630
柳 南 区 指 挥 部:0772-2119781
柳 北 区 指 挥 部:0772-2616502
城 中 区 指 挥 部:0772-2621577
鱼 峰 区 指 挥 部:0772-2611032
柳 江 区 指 挥 部:0772-7219062
柳东新区指挥部:0772-2671143
阳和新区指挥部:0772-3513181
柳 城 县 指 挥 部:0772-7612388
鹿 寨 县 指 挥 部:0772-6810120
融 安 县 指 挥 部:0772-8137955
融 水 县 指 挥 部:0772-5123182
三 江 县 指 挥 部:0772-861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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