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疾控局办公室 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实施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自治区疾控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4年7月至9月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对游泳场所开展随机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2024年7月至9月,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2家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状况进行抽检,其中3家游泳场所关闭无法抽检,检测项目为游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经检测,其中16家游泳场所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另3家均有不合格项目。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游泳场所,已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状况监督抽检结果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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