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切实加大我区历史建筑保护力度。根据《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件要求,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保护”的原则,我区对鱼峰辖区内历史建筑安全营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鱼峰区历史建筑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名录表(详见附件)。
二、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切实履行历史建筑保护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发现破坏、损毁历史建筑的违法行为立即报告,共同维护鱼峰区历史建筑安全。
举报电话:0772-3162141(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邮箱:Lzyfjs124@163.com
附件:鱼峰区历史建筑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名录表(详见附件)。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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