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2〕4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0 09:30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柳农通字〔2022〕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

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整治兽药残留超标,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区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5年末,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全区25%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2023年,全区5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二、行动任务

(一)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

1.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监管。严格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严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实施“检打联动”,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原料药管理,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强化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监督。

2.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完善饲料中非法添加兽药成分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专项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推广相关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兽药使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创新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有关部门要认真查验养殖档案、防疫档案,不符合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条件的,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发现未按照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未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通报县级农业农村执法机构依法处理。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用药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风险控制

1.监测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充分利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监测分析兽用抗菌药应用种类、数量、流向等情况,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

2.实施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合辖区内生产实际,制定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检测力度,及时掌握风险因子,控制残留风险。

(三)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指导服务

1.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强化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将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相关技术规范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并作为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见附件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2.开展技术服务。要发挥地方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力争“十四五”末实现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三、实施安排

(一)工作部署。2021年12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启动实施。制定本辖区减抗行动实施方案,做到分级分类、由易到难、有序安排,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联络人。

(二)任务安排。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按当前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测算,至2025年末,全区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减抗行动任务和进度详见附件3。

(三)评价验收。每年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参加减抗的养殖企业进行评价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2),负责全区减抗行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统筹推进等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集合资源、集成技术、集聚力量,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贯彻落实。要根据本辖区养殖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减抗行动,推动实现全域减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开展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兽药二维码追溯等系列整治活动,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形成有力震慑。  

附件:

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2.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21—2025年柳州市鱼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减抗行动任务进度计划表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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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鱼农发〔2022〕4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柳农通字〔2022〕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

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整治兽药残留超标,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区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5年末,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全区25%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2023年,全区5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二、行动任务

(一)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

1.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监管。严格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严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实施“检打联动”,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原料药管理,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强化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监督。

2.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完善饲料中非法添加兽药成分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专项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推广相关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兽药使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创新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有关部门要认真查验养殖档案、防疫档案,不符合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条件的,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发现未按照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未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通报县级农业农村执法机构依法处理。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用药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风险控制

1.监测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充分利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监测分析兽用抗菌药应用种类、数量、流向等情况,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

2.实施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合辖区内生产实际,制定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检测力度,及时掌握风险因子,控制残留风险。

(三)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指导服务

1.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强化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将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相关技术规范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并作为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见附件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2.开展技术服务。要发挥地方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力争“十四五”末实现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三、实施安排

(一)工作部署。2021年12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启动实施。制定本辖区减抗行动实施方案,做到分级分类、由易到难、有序安排,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联络人。

(二)任务安排。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按当前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测算,至2025年末,全区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减抗行动任务和进度详见附件3。

(三)评价验收。每年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参加减抗的养殖企业进行评价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2),负责全区减抗行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统筹推进等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集合资源、集成技术、集聚力量,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贯彻落实。要根据本辖区养殖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减抗行动,推动实现全域减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开展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兽药二维码追溯等系列整治活动,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形成有力震慑。  

附件:

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2.柳州市鱼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21—2025年柳州市鱼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减抗行动任务进度计划表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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