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执业登记公示(银婷诊所)
来源: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4 17:16   

经银婷申请,并通过本局依法审核,批准医疗机构银婷诊所执业登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公示信息表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

诊所

执业地址

柳州市荣军路东三巷31号

诊疗科目

口腔科

床位(牙椅)

02

设置申请人

银婷

申请时间

20211124

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符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符合《诊所备案基本标准》。

公示时间

20211124日至20211130


公示期间内,如对我局批准设置该个体诊所有不同意见的,请及时向我局法规股(综合监督)反映。

联系电话:3162427  邮编:545005

地址:柳州市静兰路34号司法大楼205室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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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诊所备案执业登记公示(银婷诊所)

经银婷申请,并通过本局依法审核,批准医疗机构银婷诊所执业登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公示信息表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

诊所

执业地址

柳州市荣军路东三巷31号

诊疗科目

口腔科

床位(牙椅)

02

设置申请人

银婷

申请时间

20211124

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符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符合《诊所备案基本标准》。

公示时间

20211124日至20211130


公示期间内,如对我局批准设置该个体诊所有不同意见的,请及时向我局法规股(综合监督)反映。

联系电话:3162427  邮编:545005

地址:柳州市静兰路34号司法大楼205室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