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1〕20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9-06 11:10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 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1〕66 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将《2021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2021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 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1〕6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培育要求  

2021年,在我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总培训任务100人(见附件 1)。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分层分类分模块,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重点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先锋行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立足“乡村振兴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高素质农民”,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及农业机械化的普通农户开展专项技术技能的培训,突出农业新“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粮食节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2021年计划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33名。  

(二)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定培训机构,配合培训机构遴选学员参加培训,立足产业发展需要和乡村建设人才培训需求,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分段式等方式,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乡村建设人才和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网络营销师。2021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7名。  

1、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主要举办三种类型培训班:一是遴选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人等,分类型开设产业经营、乡村治理、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融资担保等针对性课程,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乡村治理能力。融资担保培训,可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二是面向院校毕业、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创业创新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三是面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专项培训,提升引领和谋划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2、培育乡村建设人才。按照培训类型,选聘专业教师,组织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骨干等人员建班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规划建设及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等方面培训,培养农村基层建设与治理人才。注重培养一批调解仲裁、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各类型培训班均要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等培训课程。

3、培育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和网络营销师。加快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提升广西农产品产地市场现代化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46 号)文件精神,实施百县千名网络营销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对所负责片区的总培训任进行统筹,在所负责片区内组织开设网络营销培训专题班,培训网络营销人才数量不低于总任务的10%。  

(三)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先锋行动由自治区本级组织举办。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培养方案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另行印发。  

1、遴选1名学员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计划。  

2、遴选1名学员参加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

3、遴选1名学员参加农业电商达人培训计划。

4、推荐妇女参加高素质女农民培训。2021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妇联实施。县级妇联部门负责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对象的遴选审核并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管理系统中推荐到自治区,并纳入培训对象库管理。  

5、配合开展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训。2021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实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培训计划。 重点面向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农村青年产业发展带头人等群体。

6、开展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一是组织动员参加高职教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高职扩招政策宣传,提高本辖区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对高职扩招政策的知晓率,动员推荐有学历提升需求且具有培训证书(或认定证书)的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参加高职教育(具体报名办法见相关招生简章)。二是组织参加免费中职学历教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5 号)要求,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探索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机衔接机制,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工作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第三点)。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第四点)。

五、加强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履行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做好培训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021年12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加强档案和信息化管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将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班级、学员参训评价等基础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全过程可查可溯。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评价、监管,信息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

(四)落实项目验收考核制度。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确保完成考核指标任务。根据地方财政有关规定及项目开展实际,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考评程序方法和指标体系,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汇报、翻阅档案台账资料、电话回访培训学员等方式,从任务完成、培训内容、档案建设、资金使用、政策扶持、培训效果、培训宣传、教师选聘、培训教材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告以电子稿的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备案时间最迟不超过2022年3月30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市、县(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成果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  

(五)大力宣传推介培育成果。高度重视总结和宣传推介工作,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及时挖掘和宣传当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遴选推介一批优秀教师、农民优秀学员,打造一批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鱼峰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安排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附件1:

鱼峰区2021年农民教育任务安排表


序号

乡镇

普及行动培训任务(人)

开展提升行动培训任务(人)

合计

1

白沙

0

67

67

2

里雍

33

0

33

3

合计

33

6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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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鱼农发〔2021〕20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 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1〕66 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将《2021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2021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 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1〕6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培育要求  

2021年,在我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总培训任务100人(见附件 1)。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分层分类分模块,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重点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先锋行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立足“乡村振兴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高素质农民”,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及农业机械化的普通农户开展专项技术技能的培训,突出农业新“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粮食节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2021年计划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33名。  

(二)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定培训机构,配合培训机构遴选学员参加培训,立足产业发展需要和乡村建设人才培训需求,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分段式等方式,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乡村建设人才和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网络营销师。2021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7名。  

1、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主要举办三种类型培训班:一是遴选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人等,分类型开设产业经营、乡村治理、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融资担保等针对性课程,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乡村治理能力。融资担保培训,可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二是面向院校毕业、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创业创新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三是面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专项培训,提升引领和谋划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2、培育乡村建设人才。按照培训类型,选聘专业教师,组织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骨干等人员建班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规划建设及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等方面培训,培养农村基层建设与治理人才。注重培养一批调解仲裁、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各类型培训班均要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等培训课程。

3、培育县级农产品电商网红达人和网络营销师。加快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提升广西农产品产地市场现代化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46 号)文件精神,实施百县千名网络营销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对所负责片区的总培训任进行统筹,在所负责片区内组织开设网络营销培训专题班,培训网络营销人才数量不低于总任务的10%。  

(三)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先锋行动由自治区本级组织举办。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培养方案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另行印发。  

1、遴选1名学员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计划。  

2、遴选1名学员参加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

3、遴选1名学员参加农业电商达人培训计划。

4、推荐妇女参加高素质女农民培训。2021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妇联实施。县级妇联部门负责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对象的遴选审核并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管理系统中推荐到自治区,并纳入培训对象库管理。  

5、配合开展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训。2021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实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希望头雁”培训计划。 重点面向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农村青年产业发展带头人等群体。

6、开展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一是组织动员参加高职教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高职扩招政策宣传,提高本辖区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对高职扩招政策的知晓率,动员推荐有学历提升需求且具有培训证书(或认定证书)的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参加高职教育(具体报名办法见相关招生简章)。二是组织参加免费中职学历教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5 号)要求,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探索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机衔接机制,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工作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第三点)。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85号)有关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第四点)。

五、加强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履行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做好培训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021年12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加强档案和信息化管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将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班级、学员参训评价等基础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培训全过程可查可溯。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评价、监管,信息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

(四)落实项目验收考核制度。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确保完成考核指标任务。根据地方财政有关规定及项目开展实际,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考评程序方法和指标体系,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汇报、翻阅档案台账资料、电话回访培训学员等方式,从任务完成、培训内容、档案建设、资金使用、政策扶持、培训效果、培训宣传、教师选聘、培训教材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告以电子稿的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备案时间最迟不超过2022年3月30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市、县(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成果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  

(五)大力宣传推介培育成果。高度重视总结和宣传推介工作,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及时挖掘和宣传当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遴选推介一批优秀教师、农民优秀学员,打造一批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鱼峰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安排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附件1:

鱼峰区2021年农民教育任务安排表


序号

乡镇

普及行动培训任务(人)

开展提升行动培训任务(人)

合计

1

白沙

0

67

67

2

里雍

33

0

33

3

合计

33

67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