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雒容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方式
(一)登录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fq.gov.cn/),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dxqcq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柳州市柳东新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官塘创业研发中心1#楼307室 邮编:545616),并在信封上注明“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雒容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反馈期限
本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天,自补偿方案公布之日起。
附件: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雒容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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